香港证券法背后的因素,你绝对想象不到!-世界快报

日期:2023-01-15 01:44:49 来源:中港通话商业


【资料图】

前几期我们讨论了香港前景、香港交易所、香港证券市场监管,本期开始我们讨论新的内容:香港证券法。

香港资本市场的主要法规体系包括普通法、衡平法、商业法、各种主体法例及条例、附属法例及习惯法等。司法独立是香港的法例的基本概念。相关法例的主要类别包括刑事法、民事法、合约法、代理法、侵权法及雇佣法等。香港的法院分为四级,终审法院、高等法院、区域法院和裁判法院。为节约资源设有相关领域的行政事务审裁处。

香港《公司条例》是香港公司法之一,为所有香港公司的注册与运作提供法律架构与条文说明。《公司条例》于1932年订立,在1984年进行大规模检讨,最新的公司条例修订于2014年。《公司条例》由香港公司注册处负责修订、实施与执行。最新的《新公司条例》全文包括21部,附表11个。 新条例旨在达致的四个主要目的,是加强企业管治、方便营商、确保规管更为妥善及使公司法例现代化。

2014年新的公司条例修订后,有关招股章程和无力偿债两项内容整合到《公司(清盘及杂项条文)(修订)条例》之中。2016年的后续修订该条例旨在增加对债权人的保障;精简清盘程序;及强化在清盘架构下的规管,以改进香港的公司清盘制度,使其更为现代化。

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合并及更新了香港过去10条规管证券期货市场的法例。该条例及其附属法例在2003年4月1日生效,为香港建立公平、高效率及高透明度的市场,提供了清晰的监管框架。 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旨在建立一套现代化监管架构,以应对21世纪证券及期货市场及使用者,包括投资者、股票发行人和中介人的需求。

制定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主要有三个因素:

第一,在实施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之前,香港的证券、期货及投资产品的监管架构由10条不同的条例所规管。为配合不同的监管及法律需求,这些条例有各自不同的起草时间。期间,这些条例的内容虽不断进行了修改,但是整体架构仍有许多不妥和重复部分,从而降低了执行的效率。

第二,监管部门已经意识到香港有三个重要角色,分别为:中国内地重要的海外融资中心;亚太地区的金融中心;将于未来几年补充及威胁美国和欧洲地区,跨越伦敦及纽约的国际金融中心。

第三,香港金融市场与全球趋势发展一致,金融产品与服务日新月异,市场参与者日增,交投方式不断推陈出新,而且来自世界各地的竞争日趋激烈,实在需要一个有效、现代化且灵活的监管制度,而现行的架构却未能提供这样的制度。

标签: 证券及期货 香港公司 高等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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